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五) |
建筑裝修改造工程消防驗收須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內裝修消防設計已經消防部門審核通過,取得結論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且按原設計施工,變更部 分內容、程序符合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檢測機構對申報建筑的消防設施完全檢測報告,結果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結論為合格; 3、申報表上填寫的裝修材料(頂棚材料、墻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斷材料、裝飾織物等)的檢測報告表明所檢材料達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報工程現場已施工完畢,具備法定竣工條件,建設單位已依法組織建筑消防自檢自驗,且具備《消防驗收自檢自驗合格報告》; 5、符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范對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許可數量:總量無限制(但每個工程只許可一次) 許可收費項目名稱及依據:不收費 許可時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應在受理后十個工作日之內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驗收,并在消防驗收后七個工作日之內簽發《建筑工 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