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之《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一) |
建筑勞務之《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一)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m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筑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采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10.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鐵絲或連接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后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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