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之建筑安全基本知識管理制度(四) |
二:現場臨時用電
觸電傷亡是建筑行業四大傷害之一,因此,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關系到每個施工企業的生死存亡。
根據部頒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要求施工現場應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應包括:確定電源進線,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設置及線路步向,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的截面和電器的規格、類型,繪制電器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外電防護
施工現場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1KV以下,4M,1-10KV 6M,35KV-110KV 8M。
塔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邊或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2、接地與接零保護
接地:電氣設備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稱為接地。
接零:電氣設備與零線連接稱為接零。
接地分為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重復接地。
保護接地: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機械設備的金屬構架接地。
工作零線:電氣設備因運行需要而引接的零線,稱為工作零線。
保護零線:由工作接地或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專門用以連接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導電部部分的導線,稱為專用保護零線。
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分開的接線系統叫TN-S系統。
(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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