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萬中建筑之機電設備操作規程 |
建筑勞務的機電設備操作規程是怎樣的呢?下面來詳細了解一下: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底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設防護裝置。
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保護,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6.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7.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8.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9.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
10.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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